張家界新聞網1月4日訊(通訊員 滿益群)二手電器電子產品至少可以享受3個月的保修服務,你知道嗎?隨著二手商品交易市場的日益發(fā)展,其價廉的特質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眼球。但二手商品買得好就好,買不好三天兩頭折騰,還讓你維權無門。2014年,張家界市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經常會接到不少有關二手商品交易的維權咨詢電話,在此,該中心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購買二手家電和電子產品時要保留好交易憑證發(fā)票或收據,一旦產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商家要義務為消費者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免費維修服務”。
根據商務部發(fā)布的《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規(guī)定,經營者應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舊電器電子產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經營者應依法履行三包責任?!掇k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是指已進入消費領域,仍保持全部或者部分原有使用價值的電器電子產品。包括制冷空調器具、清潔器具、廚房器具、通風器具、取暖熨燙器具、個人護理器具、保健器具、娛樂器具等電器產品和音像娛樂類、信息技術類等電子產品。而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是指從事舊電器電子產品收購或銷售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同時,《辦法》還規(guī)定待售的舊電器電子產品應在顯著位置標識為舊貨,不能混淆視聽,以桃代李。經營者銷售舊電器電子產品時,應當向購買者明示產品質量性能狀況、主要部件維修、翻新等有關情況。嚴禁經營者以翻新產品冒充新產品出售。經營者在銷售舊電器電子產品時,應當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或發(fā)票,并應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交易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舊電器電子產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經營者應依法履行三包責任。